注册单位申请

发布日期:2017年9月4日

1. 发送机构或工作室介绍到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官方邮箱:chhuc@qq.com(发送内容包括:机构简介、主营方向、获奖经历、工作室照片、营业执照照片等),进行资料审核。

2. 如审核未通过或缺材料会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

3. 如审核通过会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并附上正式的注册单位申请表和入会标准。

4. 缴纳会费

5. 制作并发放注册单位牌匾,单位资料上传至官方网站www.chhuc.org

 

?注册单位申请标准

一、所教授的舞种需至少一名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注册教师资格证。

、使用舞蹈教室2间以上(包含2间,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有效的相关执照。(注释1)

、从事街舞行业2年以上的机构(或包括区级以上艺术单位培训机构)。

团体或者机构在省市级街舞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国家、国际级别的街舞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没有教育、文化、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惩处记录。

、未发生事故及重大投诉事件。

*上述条件中,第四、第五条,满足其一即可。

 

?注册理事单位评定标准(全国省会级城市3家,地市/县级城市一家)

5名以上注册教师,每年最少一次师资培训

二、至少有三名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使用舞蹈教室6间以上(包含6间,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四、有效的相关执照。

五、从事街舞行业4年以上的机构(或包括市级以上的艺术单位培训机构)。

六、团体或者机构在省市级街舞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国家、国际级别的街舞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二等奖以上。

在当地政府文化教育及街舞行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没有教育、文化、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惩处记录。

、未发生教学事故及重大投诉事件。

*上述条件中,第、第条,满足其一即可。

 

? 常务理事单位评定标准(全国原则上每省一家)

一、少有10名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

在街舞行业内具有主导地位

具有省级政府文化教育媒体的深厚资源。

具有独立或协助中国舞协地方政府举办国家和地方大型活动的能力。

、有效的相关执照。

、从事街舞行业5年以上的机构。(或包括省级艺术单位培训机构)。

近期组织承办或协办过省市级以上大型演出或比赛。

、没有教育、文化、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惩处记录。

、未发生教学事故及重大投诉事件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及口碑。注释2

注释1:文化部门核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包含文化艺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其中任意一种证照在有效期内均可。 

注释2:两篇当地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及委员会必要的调查。

 

委员会注册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使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注册单位名誉。

2、使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出版相关舞蹈教材教学。

3、通过街舞委员会官网宣传推广。

4、优先获得行业动态和资讯。

5、申请获得委员会帮助。

6、优先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委员会注册理事享有下列权力:

1、享有使用“中国舞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理事单位的名誉。

2、使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出版相关舞蹈教材教学。

3、通过街舞委员会官网宣传推广。

4、优先获得行业动态和资讯。

5、申请获得委员会帮助。

6、优先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享有申请组织教学成果展演,比赛、《中国街舞艺术教育考级系列教程》承办权。

8、享有教材制定、推广、《中国街舞艺术教育考级系列教程》制度提出相关建议的权力。

9、根据理事单位取得的成果,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的官方媒体进行推广。

 

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享有下列权力:

1、享有使用“中国舞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的名誉。

2、使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出版相关舞蹈教材教学。

3、享有参加委员会年度会议的权力。

4、享有向委员会发展提出建议、完善发展的建议权。

5、优先获得行业动态和资讯。

6、申请获得委员会帮助。

7、优先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8、享有优先申请组织教学成果展演、比赛,设立教材推广试点、《中国街舞艺术教育考级系列教程》点承办权。

9、享有对注册单位晋、降级和取消资质的建议权。

10、根据常务理事单位的成果,优先在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的官方媒体进行推广。

11、可成为街舞委员会独立《中国街舞艺术教育考级系列教程》单位。

 

委员会注册单位应履行委员会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1本会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纪。

2、首先遵守中国街舞委员会规定的入会标准以及规定,执行委员会决议。

3、签署《中国街舞行业自律公约》,严格按照公约内容开展工作,一旦有违反公约的行为,从委员会中开除,永不录用。

4、分享在街舞文化产业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5、按统一格式在其宣传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注委员会徽标和名称。

6、支持和参加委员会活动。

7、在条件允许下为委员会活动免费提供资源的支持。

8、每年按时间缴纳会费。

 

缴纳会费

1、委员会所有注册单位的会费将统一由委员会上级单位中国舞蹈家协会收取及监督管理,由委员会秘书处制定计划使用并通报各常务理事。会费的日常使用主要用于委员会的日常运作、推广街舞文化的发展、编辑出版专业教材、行业评级标准制定、举办国内外街舞文化的交流、举办全国性会员比赛、展演等活动。

2、单位分级管理,普通注册单位为1,000元人民币/年,注册理事单位为2,000/年,常务理事单位为3,000/年。 除每年缴纳会员单位的费用以外,另有标牌制作费、注册单位资料管理等杂费共计800元/两年。

3、单位每两年缴纳会费一次,普通注册单位共2,800元整;注册理事单位4,800元整;常务理事单位6,800整元。

4、会费由中国舞蹈家协会统一管理,街舞委员会代为收取。

 

委员会注册单位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请下载用电脑填写,打印后签字、盖章)

2、相关执照复印件

3、舞蹈教室的照片

4、常务理事单位以上需提供媒体正面报道的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街舞委员会注册单位资质及标牌悬挂的规定

1、委员会注册单位、注册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资质为每两年审核一次,相关单位需在资质到期三个月将相关资料整理并交由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同时申报资质延期。

2、委员会注册单位必须统一悬挂委员会制作的标牌。

3、注册单位标牌两年为有效期,到期后,各单位会员填写资料向委员会申请新标牌。

4、每个单位一个署名的标牌。设有分支单位的也需制作同级别的标牌。

5、单位晋、降级后,必须更换标牌。

6、未按规定制作标牌,不予公告。

7、标牌遗失应及时向委员会报失并补办标牌。

备注:

注册单位、注册理事单位的初步审核工作交由各地常务理事代理完成,初步审核通过后将资料移交委员会秘书处二次审核后上交中国舞蹈家协及中国舞蹈家协街舞委员会审批。常务理事代为由各副主任推荐,申报单位整理资料交委员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交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舞蹈家协街舞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关牌匾认证。

联 系 人: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董建勇

联系电话:1530005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