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街舞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日期:2018年7月16日

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

        为维护街舞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街舞行业自律,规范街舞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街舞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街舞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特制定本公约,供全体会员以及单位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条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的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工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会员行为规范。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街舞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公布工作,保证所公布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种渠道发布与委员会相关的消息时,应事先通报街舞委员会秘书处。
第六条 凡是委员会的会员以及各会员单位,应该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上网,禁止在网络上发表不利于国家稳定和谐的言论。
第七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街舞文化,传播街舞文明,致力于街舞行业的宣传及教育,共同培育街舞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街舞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街舞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街舞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八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单位内部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九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d业道德水平。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一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私自以街舞委员会或者相关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4、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5、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原则,维护正常的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街舞环境。实现街舞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街舞从业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权益。
笫十三条 中国舞蹈家协会街舞委员会负责街舞行业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街舞行业协会所开展的工作。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 中国担保协会街舞工作指导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督促各会员单位推进文明服务工作,维护街舞行业整体形象,对严重违反文明服务宣言,损害街舞行业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